再婚遭到子女反对该与子女进行商量,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婚姻自由是指公民自主决定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不允许任何其他人强迫、安排或干涉,即自然人是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何地结婚,采取什么仪式结婚等。除法律禁止的情况以外。
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具体有什么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有为子女提供生活和学习的物质条件、对子女生活进行照顾的义务、保护子女人身权利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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