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单位必须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展开
单位录用职工,必须自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具体地址:嘉兴市公积金中心秀洲办事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成秀路32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三.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受理机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方式
1.去当地公积金管理官网查看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2.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购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并填好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3.完成办理手续后到指定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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