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方面应当写出自己对医疗过程的认识,对医疗过错的认识。
这种认识是基于普通人对医疗的认识。患者及家属是医疗过程的当事人,对医疗事实的认识是律师所无法取代的。在患者及家属的认识中很容易会归纳出医疗告知同意角度的过错。
(二)收集有关的医疗事实材料。
1、最重要的还是病历材料,病历材料是反映医疗过程最重要的材料,其对案件事实认定起着决定作用。患者去复印病历时可能会遇到刁难,有时会遇到故意复印不全的情况(指客观病历复印不全,主观病历现行规定不让复印),因此,复印病历前最好先了解能复印那些材料,必要时请律师进行帮助。复印病历有必要同时封存病历。
2、除了病历材料,任何关于医疗过程的材料都要收集。比如诉讼中一定要先确认当事医院、医生的职业资格、执业证。
(三)收集有关的医疗文献材料,做好鉴定准备。
关于医疗文献应该分两个部分:是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管理规范,是有关医疗的权威性医疗文献,用以说服专家采纳己方意见。
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判例对案件的指导作用是无法忽视的,特别是级别高的法院,判例更加具有指导意义。判例收集需要一定的法学素养,否则可能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对自己诉讼极为不利!
(四)律师评估
医疗案件的律师评估,需要具有医学专业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实践知识更为重要,因为医学存在太多书本以外、突破书本的东西。
1、需要评估患者提出的观点是否成立;
2、需要律师提出自己关于本案的观点与理由;
3、评估患者的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直接关系到赔偿。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患者根据“当发生医疗事故赔偿争议时,医患双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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