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特征表现在: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
(3)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一、不当得利与财产侵权有哪些区别?
区别如下:
1.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的出现则是侵权人的过错造成的。
2.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侵权行为则包括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侵权之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3.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侵权的处理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补充责任适用情形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直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顺序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第一顺序的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在能够防止或减少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且可以向第一顺序的直接责任人请求追偿的侵权责任形态。
1、补充赔偿责任由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2、补充赔偿责任是两种责任的竞合状态。即基于直接侵权行为的直接赔偿责任和基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竞合。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