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确实有规定,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优先受偿。但需要明确的是,民事执行优先的前提是被告的责任财产受民事执行法院控制,如相应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等。也就是说,即使被告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没有落实,如果法院没有查封、扣押被告责任财产等保全措施,法院也无法阻止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院对被告实施罚款、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在民事判决之前,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决定已经完成,民事责任的优先权将无法实现。
民事判决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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