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管理规定
时间:2023-04-02 10:12:16 2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以及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房屋租赁是否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看住房的信息有无误差,还要明确租赁期限,注意好有无规定自己的义务事项,以及违约问题。还有涉及到房屋的维护问题,最好也要约定清楚。

二、规定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如下:1、合同主体符合规定,也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房屋不是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合法;4、进行了备案登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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