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持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在岗职工人数30人以上,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4.有健全完善的家庭服务企业人员培训、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企业携带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对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告知企业市局审核结果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家庭服务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确认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95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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