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一号起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针对驾校收费、教练员行为等作出规定,包括驾校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学员有权选教练等。
新规有哪些亮点,对市民学车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汤国君副处长。
至2011年底,徐州市拥有驾驶培训资质的学校共有37所,拥有教练车1854辆,教练员2453名。2011年,徐州市共培训驾驶员17.8万人。据汤国君副处长介绍,新出台的《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学时制。培训费用由理论培训学时费、驾驶操作培训学时费、驾驶模拟操作学时费等组成。驾培经营者自主制定学时单价收费标准,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应分项计算。驾培经营者不得超过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或者以其他价格手段扰乱市场秩序。
汤国君介绍,驾校学车费用是完全透明的,根据市场指导价核定后,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公示后驾校收费不能超过这个价。
驾校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驾培经营者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业务种类、方式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员委托驾培经营者为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考场适应等手续的,应当就有关费用、提交材料等事项在合同中明确。学员可以按照培训学时分期付费。
汤国君副处长说,新规出台后,徐州市将根据徐州市的特点重新制定有关规定,届时可能会有新的合同文本。
学驾驶要签订培训合同
《办法》要求教练员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
如果学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证,一旦核实,运管部门将根据新规条款,对教练员进行查处,情况属实的,将对相关教练员予以警告、罚款直至撤销其《教练员证》的处罚。
教练要文明施教不收红包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并与驾培经营者约定培训时间,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的培训收费。也就是说,教练的教学态度不好,学员有权另选教练。
记者了解到,目前,徐州市的学员更愿意自己选择教练,已经毕业的学员都愿意向新学员介绍自己熟悉的教练,还会把曾经带过自己的好教练推荐给别人。汤国君介绍,目前徐州市大多数学员都自主选择学习时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教练自行协商、约定。
可自选教练约定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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