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暖费报停的收费标准,实际上是由本地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而并非全国范围内有统一性的通行标准。
对于报停暖气业务方面,申请者需要缴纳供热计量费用的20%作为补偿热量所产生的损耗。
在进行取暖费报停之前,涉及到业主本人需携带房产证或是购房合同、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包括正反面)原件与复印件前往指定的热力公司进行详细的办理手续;同时,要求申请报停的客户务必要对其户内采暖设施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包括进行线路冲洗处理,切断室内的供回水阀门,以确保不出现泄漏、渗漏等现象,甚至在寒冷气候下避免管道冰冻的情况发生;另外,考虑到取暖使用的连续性,暂停用暖的时间通常为至少一整个采暖季节,也就是说在当前正在实施的采暖期之内已成功办理过报停手续的用户,一律不会再次受理该用户的恢复用暖申请;针对那些尚未办理报停手续的客户们,如果在室内外供暖设施中出现任何的跑冒滴漏现象以及严寒气候条件下的管道冻裂问题,由此引发的自身以及他人的所有损失,均应由业主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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