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房屋后,总免不了和小区物业打交道,物业费是每个业主都需要缴纳的费用,因为业主们享受着物业提供的服务,但是生活中业主和物业关系紧张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物业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不交物业费,一般有三种后果:一种是与物业公司达成合同的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种是物业公司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需承担败诉的风险。最后一种就是会导致物业的服务变差,影响业主们生活质量。
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提高收费标准,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约的业主有权拒交,服务质量不达标,全体业主可拒缴。
如果物业按照合同提供物业服务,需要足额及时缴纳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