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涉外婚姻需要的手续
(一)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申请。
1、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省市民政机构提出申请。
2、若结婚照遗失或复婚者,要按初婚程序办理。
3、双方要填写一份申请声明并签字或按手印。
4、要求出示3张2寸半身彩色合照。
(二)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审查。
(1)当事人必须自愿。
(2)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3)若双方都是外国人的话,则要提供该国法律允许国外结婚的有效条文,保障我国婚姻的有效性。
(三)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登记。
经相关机构审核之后,则给予登记,并要在30天内办理完成,并发放结婚证。
二、涉外结婚需具备的条件
双方必须满足我国的结婚条件:
1、双方必须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
4、未患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5、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一)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
2、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单位出示当事人的信息和婚姻证明。
(二)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1、携带护照或国籍证。
2、要出示相关单位颁发的身份证件。
3、要出示该国外交部和我国领馆馆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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