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个人遭遇纠纷的问题和困难
1.协商。
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
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纠纷诉讼审判的原则
民事纠纷诉讼审判有如下原则:
1.当事人平等原则
即当事人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义务、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程序参与原则
当事人必须拥有影响诉讼过程和裁判结果的充分的参与机会。
3.辩论原则
即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的理由。
4.依法自由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或处置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5.程序公开原则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审理过程和判决宣告一律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婚姻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6.法官中立原则
法官同争议的事实和利益没有任何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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