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证件是劳动合同签署必要的
以下证件是劳动合同签署必要的
1.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仅适用于办理公司入职用;
2.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等的学历证明;
3.档案、社保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存档信息;
4.户口性质证明;
5.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纪律;
9.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备案吗
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备案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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