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3-04-14 14:50:12 2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由我为您解答,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但是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与普通大众平时所了解的作品意义不尽相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一定要具备很高的艺术性,但必须具备独创性。独创性有两重含义,一是作品应当为作者独立完成,二是作品应当反映出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对作品元素的选择、安排。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二、著作权保护怎么申请

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申请步骤为准备材料、如:申请表、作品打印稿或电子稿、创作意图说明等。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发放证书。提醒您,申请时表格中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可以要求,也可以要求全部权利。至于您说的归纳方法、提法这些恐怕不能象您想象的那样,因为正常的人类智力活动是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三、著作权的保护时间

著作权保护时间为五十年。如果是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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