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起诉。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遇到拆迁纠纷之后,虽然不是必须要委托律师处理纠纷,但是对于被拆迁方来说,一旦提出此请求,通常都需要履行支付律师费的义务。至于具体需要缴纳多少钱的律师费,则需要协商之后才可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才协商的时候,不得违背当地与拆迁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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