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房管部门进行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
1、申请人应该带上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你的资料没有错误之后,就会出具一份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然后申请人需要填写清楚,并且由申请人进行保管。
2、申请人在领证的日期期限内,需要带上受理单和身份证件到产权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然后产权发证窗口进行领证,如果审批没有被通过,那么就需要等候通知。
3、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办理申请房屋他项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办理需要5-7个工作日。
5、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房屋产权转移时,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应当同时转移。
第七条共有房屋的产权,除确实难以分割的外允许分割;土地使用权不能分割的,应当维持土地的共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房产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时,应当包括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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