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不仅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我们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职工个人的账户,还有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的社保基金,而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是不受时效限制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方法》均未对清缴企业欠费的问题设置追诉期。《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也未对清缴企业欠费问题设置追诉期。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社保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中途断了,是否需要补缴?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237号文】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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