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未提交充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正的工伤认定案件,工伤认定机关不予受理。逾期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用人单位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
2、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3、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在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遭受人身损害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说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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