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立遗嘱遗产可以只给子女,不给父母吗
立遗嘱遗产一般不可以只给子女,不给父母。如果父母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是要适当给父母留有份额的。如果父母不是生活困难或者不是缺乏劳动能力,那么继承人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不把遗产留给父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没有签字生效吗
遗嘱没有签字不生效的。签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无签名的是无效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三、遗嘱财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嘱财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为了防止对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但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也可以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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