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等)就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法律依据
学校将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息发布的不同时段,来安排停课。由于市民对《实施意见》的执行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因此,学校会在应急响应中提供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与家长进行提醒。同时,学生与家长也要逐步养成通过各种媒体关注预警的习惯。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时,主要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当日22:00,如果这时仍挂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次日就全天停课。如果这时已没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次日正常上课;二是早晨出门前,如果前晚22:00至6:00间曾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不管是否已经解除,当天都全天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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