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信用证种类
(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
(三)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四)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多。
二、国际信用卡办理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是办理国际信用卡的硬性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发卡行的其他要求,满足条件之后填写申请表,然后等待信用卡中心进行审核、制卡、发卡即可。
(二)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机构申领个人国际信用卡。个人可以申领不同银行、不同信用额度的个人主卡,亦可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领副卡。
(三)申请人需完整填写申请表,与发卡机构签订《信用卡领用合约》。发卡机构根据申请资料及资信状况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及信用额度。
三、国际信用卡办理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提交附属卡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保证金。联系人应是户口、身份证及单位均在当地的人士。
(二)等待信用卡中心进行审核、制卡、发卡。
(三)当你拿到新卡后,应立即在卡背面签字,该签字应与你在申请表上签字式样一致。并在以后的交易中注意签字式样与卡背面签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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