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二、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添加并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自由对其进行约定,但是总的来说,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内容合法、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三、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性质
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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