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街派出所接到八旬老人姜震的报案,老人称他的再婚妻子趁他患病住院期间,携带衣物以及家中价值15万元的财物“消失”了。派出所民警介绍,老人的妻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家中财物带走,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警方不能立案调查。老人为此很上火。
据介绍,2003年底,50岁的崔兰到姜家当保姆,主要照顾姜大爷及其小孙女的生活起居。相处一段时间后,姜大爷与崔兰产生感情,二人于2004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姜大爷在道外开了一家食杂店,日常经营都由崔兰负责,收入也由崔掌管。与崔兰结婚前,因为家中琐事,姜大爷与自己和前妻所生的二儿子姜顺关系紧张,近10年来很少来往。今年年初,姜大爷因冠心病加重住进医院,姜顺为尽孝道,每天都守候在父亲身旁,父子间的隔阂渐渐解开。
老人回忆,当时和儿子聊天中,姜大爷得知姜顺的女儿今年考上了大学,当即表示孙女几年的学费全部由他负责,家里有什么困难都会全力帮助。一旁的崔兰听闻此言,心中很不是滋味。
6月27日,崔兰一整天都没到医院看望老人,担心崔兰发生意外,姜大爷回到家中,惊讶地发现,食杂店中的3台冰箱、价值3000多元的香烟及2000多元现金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崔兰的个人物品、家中的14万余元存款、二人的结婚证以及姜大爷的身份证。
姜大爷马上向崔兰的亲戚询问,寻找崔兰的下落,但没有结果。7月9日,姜大爷接到一封崔兰从辽宁锦州寄出的信,信中称,她身在沈阳,出走实属无奈。当晚,姜老与二儿子登上去往锦州的列车,可是经过一番寻找,没有找到信上的地址,也没有找到崔兰。
家里人分析,崔兰很可能是觉得姜大爷与儿子关系缓和,会与她争夺财产,所以把财物带走。
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刘会颖律师表示,崔兰是在姜大爷生病期间带走家中财物的,其行为涉嫌构成遗弃,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刘会颖律师还表示,如果姜震老人想要回自己的应得财产,需到当地法院申请离婚,分割崔兰带走的二人共同财产。而姜大爷还是希望崔兰能念夫妻情份,回家一起好好过日子。(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