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的离婚协议还能更改吗
双方自愿的离婚协议一般是不能更改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对于自愿订立的协议是无法更改了的。
二、签完离婚协议后怎么离婚
签完离婚协议后离婚需要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进行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后不能马上进行离婚,而应当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便可以办理离婚证,注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民政局可以提供吗
离婚协议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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