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3年后不起诉的,不会作废。对方出具欠条后,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当事人是否起诉,以及在何时起诉,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不会作废,3年只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只会影响当事人的胜诉权,当事人在3年后去起诉的,人民法院也会立案受理,但是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情况属实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欠条什么情况下作废
欠条作废的情况如下: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欠条,也称“白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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