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注销驾驶证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注销驾驶证:
1.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7.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8.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9.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10.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11.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二、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区别
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区别如下:
1.类型不同:驾驶证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驾驶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行驶证是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保险索赔凭证;
3.内容不同:驾驶证记录若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公日期。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三、对驾驶证扣分不服怎么办
对车辆扣分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九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n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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