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都应该及时保存证据包括收集病历等,随后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如果不能可以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协商、行政处理和诉讼。在患者与医院之间无法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时,患者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式:一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二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诉讼不需要以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前提。如果医患双方能协商解决纠纷的,双方可以不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鉴定。
二、医疗事故投诉处理手续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中的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因为过失造成接受治疗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投诉处理手续一般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患者以及其家属,如果对医疗过程以及结果存在异议的时候,就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以及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投诉。医疗事故争议的解决一般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在医疗机构里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局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行政护处罚,如警告或责令限期停业整顿,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则可以依法追究刑事上的责任。
三、医疗纠纷有谁处理权
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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