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有撤销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1、因重大误解签下的合同;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被逼胁迫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相对来说比较有效的合同,在撤销权单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此时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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