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按照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文本(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内容和程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申请和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规定。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申请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4、《房屋拆迁许可证》作为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拆迁人要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涂改、转让,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并登报声明。
5、拆迁人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悬挂在拆迁现场办公地点,以备监督、检查。
一、拆迁的分类
1、按被拆除物的性质分类:拆迁房屋或拆迁附属物。
2、按拆迁范围分类: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或城市规划区外的拆迁。
3、按拆迁范围内土地所有权性质分类:国有土地的拆迁或集体土地的拆迁。
4、按项目的目的分类: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或商业开发建设拆迁。
5、按被拆迁人的身份分类:所有权人拆迁或使用权人拆迁。
6、按拆迁方式分类: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
二、房屋拆迁许可证怎么办理
1、申请。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须向被拆迁房屋所在拆迁主管部门申报并填写《禹州市房屋拆迁申请书》。
2、审核。凡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证件和资料齐全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立即受理。
3、发证。市拆迁办根据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对拆迁现场进行房屋查勘同意后,由各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
房屋是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房屋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这里人们可以避开外界一切干扰,和自己的亲人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这种以房屋为本的思想深深的影响着人们,人们都为拥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