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孩子生出来彩礼还用退还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办理结婚登记后,有了孩子的,是不符合彩礼退还条件的,所以离婚时不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彩礼多少钱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在广大农村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在向女方家下定亲帖的同时,送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
三、我国关于结婚彩礼法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但由于上述规定并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
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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