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一、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九江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二、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2015年失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
三、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彭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6531
彭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3119
湖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中路
电话:(0792)6332673
五、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六、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
2、原劳动合同
3、申请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4、照片
5、缴纳失业保险金凭证。
七、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2、窗口受理
3、对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
4、符合条件者发予失业金。
我市失业金发放标准分为四个区域:
二类区域为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10元/月
三类区域为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湖口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70元/月
四类区域为星子县、武宁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30元/月
五类区域为都昌县、修水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90元/月。
全文7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