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界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
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是将财物毁坏,犯罪动机一般方面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虽也表现为故意,但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满足其耍威风、寻求刺激等个人不正当的要求,损毁财物不是其最直接、最主要的动机。
2.犯罪对象不同
从犯罪对象的选择来看,寻衅滋事犯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从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的情节来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型寻衅滋事犯罪,必须损毁公私财物达到“情节严重”。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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