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局处理医疗纠纷赔偿的医疗费赔偿金额是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纠纷找卫生局吗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
另外,必须说一下的是,医政科只处理具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还有就是,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到医政科。
对于那种江湖游医、什么证书都没有的骗子,医政科无权直接管理,但是会联系监督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协助,相互取证,予以联合打击取缔。
对于乱收费、乱标药价的行为,应该直接投诉到物价局,这个是物价局的职责。卫生局管理权限。
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职责因地而异,但是,医疗纠纷和投诉肯定是在医政科。而且,他们不会偏袒谁,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让医患双方同时达到“基本满意”,他偏袒谁都不行。但是说句大白话,一般情况下,这种调节只要一方彻底满意,另一方肯定不甘心。所以,一般不太可能能达到双方“彻底满意”,所以我个人建议医患双方都以“基本满意”为目标,双方甘愿接受调节结果为目标即可。切记不可过度要求,一旦调节失败进入司法程序,双方都会很麻烦,而且打官司这种事情要看证据和律师的水平,判决结果未必就能达到彻底满意,但是却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司法部门讲绝对证据,而且宣判结果具有强制性。慎走该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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