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之前,您有必要对以下相关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与调查:
首先需要核实是否已经取得共有权人、承租人和抵押权人的一致批准;
然后要审慎审查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和任何其他必备手续是否齐全且明晰无误;
接下来,还需特别关注所签署的购买合同中的各项细则,尤其是关于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以及相关责任承担的条款设置是否充分明确;
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要忽视对于房屋当前质量状况的实地考察与评估;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关注的就是物业管理费有无拖欠未缴的情况;
当然,像房屋是否处于限售状态这种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要了解清楚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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