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有企业跨国并购政治风险主要来源
1、国企跨国并购的政治风险来源由于国有产权或说公共产权的存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权利是从政治途径取得的国家权力中派生出来的,虽然其实质是全体人民让渡的一种公共政治权利(即公有制度),但对外仍然体现出明显的政府意图。因此,国有企业的跨国并购行为往往被东道国误认为是母国政府的政治倾向,会危害到本国的行业甚至是国家安全而受到严重抵触,从而把单纯的企业行为扩张到政府行为,产生政治风险。与此不同,民营企业经营者经营的是自己的资本,其海外并购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利润,体现的也仅是个体意志,因此在东道国遇到的政治风险会比国有企业大大降低。
2、另外,民企在各自独立的个人产权基础上与市场竞争机制天然吻合,而国企本质上的公共产权属性则决定它的存在只能出于最大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谋取企业自身的最大利润。产权理论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特征排除了所有权的特定转换,阻止将未来结果的资本化反映到当前的转化价格中,从而降低了所有者监督管理行为的激励,使企业的运行缺乏效率和竞争。西方往往对中国国有企业的绩效产生怀疑,认为其并购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意愿而不是高效地利用资源。而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一般认为是市场机制的直接反应,是引入充分竞争之后基于企业发展战略而实施的全球资源优化配置过程。
基于以上两点,国有企业在海外并购中遇到的政治风险远大于民营企业,这是由产权性质决定的。中国政府代替公民掌握公共产权使被并购的一方利益集团把国企的单纯的企业行为看作带有政府政治色彩,而政府本身的政治性和非利润驱使等特点则加重了政治色彩的渲染。民营企业的个人产权与政府的界限明显,其并购动机被普遍认为是正常的企业国际化经营需要,很少遭受国外利益集团的强烈抵制。
二、针对跨国并购中政治风险的应对建议
政治风险俨然成为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一大障碍,但是由于其不确定和不可控制的特点,中国企业或政府不可能完全消除这种风险,只能尽力使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被市场认同,并能经受住双方利益集团的审视,把政治风险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1、我国应该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在跨国并购中的政治风险低的优势。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而国外恰恰相反。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充分,具有活力和创新能力,产权明晰,与政府之间的界限明显。在中国500强企业中,尽管国企仍占大多数,但民营企业提出世界级愿景的比例更高,这主要表现为民营企业相对于国企的竞争意识更强。因此政府应该鼓励民营企业海外并购,让民营企业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先锋队,国有企业作为一股后进力量再慢慢站稳脚跟。但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实力大都不足以进行跨国并购,这就需要政府早日完善资本和金融市场,完善并购相关法律,建立并购信息咨询指导部门,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的力量。
2、跨国并购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要区别开来。政府规划的企业国际并购是危险的,因为没有成本预算硬约束的政府行为,会扭曲企业的资源利用和经营效果,政府“成就驱动性”而非“成本驱动性”,也会使并购非效率化。另外,国务院只授权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跨国并购有直接的指导和监督权利,其他的中央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对跨国并购干预过多会为并购增添强烈的政治导向,引起被并购方的警觉和反对。
3、并购不同行业的企业可选择不同并购方式。当中国企业并购战略性资源企业时,可以采用迂回投资式的股权安排(即通过自己持股的第三国公司到东道国投资,如国外私募基金)或者非股权安排(如长期服务合同),持股的比例也不要太高,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被并购方的抵触心理;当并购的行业不存在较大的政治冲突时,可以采用较高持股比例的直接投资股权安排,以获得最大利润。
4、重视并购过程中的公关活动。对于东道国政府,可以通过外交渠道、两国的民间友好机构或目标公司所在国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牵线搭桥等,取得其理解和支持,并尽可能在社会就业等方面满足东道国政府的要求。一些国家工会势力非常强大,处理好与工会的关系,争取工会支持将对并购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新闻媒介的关系也不容忽视,有了可靠的媒介关系,就在舆论上把握了主动而舆论在一个国家的社会情绪上起着导向作用。总的来说,出色的公关活动对降低和缓和政治风险有着独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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