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匆忙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可以吗
因为现行《商标法》规定的“八案”不包括禁止将公众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许多企业利用法律漏洞,争相将公众人物的名字注册为“搭便车”的商标。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公众人物的权利(主要是姓名权),也助长了一种白手起家的投机行为,不利于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商标注册不被《商标法》承认。
不久前,最高法对“乔丹”商标案做出裁决:有争议的商标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的在先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应予以撤销。这一判决不仅结束了长达四年的“约旦”商标案,也给商界上了一堂商标法普及课。本案宣判后,上述规定立即出台,显然是想以制度的形式限制“近名人”商标。约旦
根据这一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的姓名申请商标注册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利影响”,也就是说,公众人物的姓名不得用作商标。一方面,它指导和规范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热衷于“近名人”的人来说,这是一个警告,他们要急于注册商标。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需要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有人甚至认为,商标“近名人”现象也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品牌意识的提高。然而,笔者认为,企业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市场价值,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商标“近名人”只是表明这种商标只是机会主义的,没有独特的内涵
这次出台的规定不仅可以保护公众人物的在先权利,而且可以促进商标抢注现象回归理性,即:,对长期浮躁的商标抢注现象泼一盆冷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这项规定有多种价值。然而,《条例》的发布能否终结商标“近名人”现象呢?应该说,聪明的商家不会急于注册“近名人”商标,因为一旦被“名人”起诉,他们会“徒劳地用竹篮打水”,他们注册商标和包装品牌的努力可能是徒劳的,还有其他成本。然而,世界充满了奇迹。一些人和企业仍然固执,存在钻空子和“接近名人”的投机心理,这是因为这些规定主要适用于法庭审判。如果被侵权的公众人物不通过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些规定就不会起到限制作用。一位法人承认,此类案件“从起诉、审判到判决,再从一审到二审,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这可能会影响一些“名人”维权的决心
为了从根本上遏制商标的“准名人”,除了指导法庭审判的规定外,我们还应该从商标注册环节入手,即:,商标注册部门应当淘汰注册商标中的“近名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要完善中国的商标法——明确将公众人物和物品的名称纳入禁止使用商标的范围。如果商标注册环节可以消除“近名人”商标,可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影视作品和人物名称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如何混淆公众,如何破解假冒商标,这是值得肯定的,也有利于遏制一些投机行为。但是,除了这些规定之外,还需要完善《商标法》,说“不”,以迫使注册人退出商标注册环节。总之,法律越完善,实施越先进,越有利于减少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因此,抢注名人名号注册商标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侵权行为,这些侵权注册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社会不鼓励钻空子和接近名人等机会主义行为,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支付其他费用。今天我们将介绍匆忙将名人姓名注册为商标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
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简要描述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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