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协议付款有风险:
1、首先,购房者应该慎重的选择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
2、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3、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
实际上,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稍微差一个百分数,造成的错误可能就无法预估了。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6、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7、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忌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买房的风险:买方违约(无法按期付款、不想要了等)、卖方违约(不想卖了、房子过期不过户等)。这些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需要将违约责任进行规定,以防这些状况的发生导致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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