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评残标准设立的意义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具体如下:
(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锁骨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等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2)股骨粉碎性骨折、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等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
(3)具体的等级需要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确定。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二、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收款凭证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乘以实际住院天数;
5、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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