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转移财产,无法达到诉讼目的。在提起诉讼前是可以对财产进行保全的,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前,也是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说对方有私下转移或者隐瞒财产的情况下,法律为了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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