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销属不属于诈骗
时间:2023-03-06 21:32:34 3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药电销有可能是违法的。以虚构身份来完成交易是欺诈行为。网络销售,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互联网把产品进行销售,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与许多新兴学科一样,“网络营销”同样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完善的定义,广义地说,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三、设区的市级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四、药品网络销售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药品网络销售进行监督管理。六、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七、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九、药品网络销售者除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网络安全措施和相关数据库,能够满足业务开展要求;(二)有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可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三)有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四)有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五)有网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二、诱导性消费存在欺骗行为吗

诱导性消费不存在欺骗行为,一般诱导不是违法的,也不是犯罪的,因为营销的目的是希望没有消费计划的人消费,或者让消费欲望不是很强的人消费。在特殊情况下,诱导老人或儿童等弱势群体可能构成不道德的销售行为,儿童可以通过撤销合同来挽回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构成利用虚假或者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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