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一般是根据当事人购买的险种决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车辆商业险车损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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