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残疾人证办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二、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流程
1.有资格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为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办理残疾证的申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和符合规定的照片;
2.县级残联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县级残联将对残疾人直接进行残疾评定,或者让残疾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县级残联初审残疾评定,符合即发放残疾证,不符合即退回。
三、鉴定九级伤残办残疾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鉴定九级伤残办残疾证需要提交材料有:
1.残疾人到当地乡镇残联出具证明。
2.残疾人按区域管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免冠2寸照片四张到县级残联免费办理残疾人证。
3.对于明显残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认定发证;县级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请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检查后认定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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