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厂拆迁补偿要根据工厂的规模,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工厂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2、工厂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损失的补偿;3、工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工厂因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5、工厂设备的运输和搬迁费用的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
机械加工厂经营范围要写什么
机械加工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写法如下一般机械加工厂可以写从事精密机械零件设计、加工、生产、销售,以及配件、模具、橡胶塑料件的生产,复杂精密零件加工,非标零件加工、钛合金加工、3D打印件、钣金加工件、注塑模具、冲压件加工、压铸铝模具等非标加工件的加工等范围,根据自身经营的项目选择其中几项填写即可。营业执照的范围要企业依法根据自身经营项目来写,项目要符合自身的条件,不能胡编乱造,并且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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