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有一方由于胁迫而结婚的,该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需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时效性有明确的规定。一方由于胁迫而结婚的,那么该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需要从胁迫行为终止那天起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要从恢复人身自由起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 法 典 规 定 可 撤 销 婚 姻 的 时 效 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时效性,该条规定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婚姻关系即行终止。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受欺诈、受胁迫的一方,使其不能在撤销权消灭之前请求撤销婚姻。同时,该条也规定了请求撤销权不得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理由。因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婚姻关系即行终止。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受欺诈、受胁迫的一方,使其不能在撤销权消灭之前请求撤销婚姻。同时,该条也规定了请求撤销权不得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理由。因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