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难逃老板卖假货的惩罚?
时间:2023-07-03 17:43:08 4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一定会被处罚。如果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道,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知道参与销售假货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三倍;增加赔偿不足五百人民币的,为五百人民币。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经营者知道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公司违法经营员工会被处罚吗

员工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公司违法经营的具体情况和员工的参与程度和过错判断。公司的违法经营如果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员工是直接责任人员的可能会受到处罚甚至被判定犯罪。但员工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公司是违法经营,没有参与到违法活动中,不会被处罚。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法定刑判处刑罚。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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