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的规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二、物业收取停车费需要哪个部门许可
物业收取停车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不需要行政部门的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三、物业收取停车费的标准
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停车费每车每月不超70元。临时进入的车辆,不满一个计时单位是不收费的,一般以一小时为一个计时单位,超过一小时按每小时2元收取,停满24小时也就是收取10元。
2.对于住宅小区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车位,按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3.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的小区应根据该小区多层的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高层混合的小区使用共用的地下车库的,应根据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收取。
4.租用或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应根据小区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
5.住宅与非住宅型混合小区,根据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进行收取,对非住宅的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6.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00——07:00改为19:00——07:00,延长2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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