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北京出台了新的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政策,并上调了最低计税价。在2011年的这次调整中,大幅提高二手房的最低计税价格,二手房交易双方自己先申报成交价格,地税部门受理后根据最低计税价格来审核,申报价格明显偏低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收税。
1、最低计税价是按各个区域分别确定的,如果某个区域二手房价格变动不大,可能就不会调整最低计税价。如果变动大的,就会有所调整。
2、普通住宅在买卖中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如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3、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也是2011年12月开始执行的,新标准中,按房屋区位不同设定不同房价标准,其中,四环内北部地区上限为38880元/平米、南部地区为34560元/平米。
4、2013年将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税务、人力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限购政策执行情况的联动执法检查和现场巡查,严肃查处开发商捂盘惜售、无证售房、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公示价格等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各项调控政策有效落实。
5、按照规定,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在去年上半年,北京曾调整过一次最低计税价格,只是按规定没有公开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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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下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第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第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第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第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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