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省分行行长是改省的分行一把手,首先在行内,有如下权利:1.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全省的本行存款,信贷,投行,理财及中间业务。这是业务上的一把手权力2.在人事上,省分行行长在本省所有分支行人事岗位制度,人员安排,招聘上具有很大权力。这种权力为其他政府机构,客户等亲属需要找工作,职务晋升等提供了很大空间。在行外,省分行行长一般在省里视同厅级干部,会参加省里的金融会议,参与制定金融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省的金融环境。
银行行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银行行长的工作职责如下:
1、网点支行行长:主要负责网点个人、对公业务的管理、营销,员工管理等,其中行长以抓营销为主;
2、支行行长:指省市级分行下的支行或二级分行,行长有业务分工,个金、综合、公司、个贷、电子银行等,一把手是总管,对各副行长进行业务转授权;
3、分行行长:一把手总管,授权各副行长主管各项业务,授权个支行行长管理权限;
4、总行行长:同上,以此类推就行了;
5、各级党委书记肯定是各级行长。
银行的业务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等四大类业务。
银行业务是指由银行办理的业务。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对网点的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传统业务和复杂业务。根据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和同业业务。负债是银行因其信托而承担并将以资产或资本偿还的货币债务。
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使用资金的业务,即商业银行将吸收的资金借贷或投资以赚取收入的活动。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利用的结果。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一般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其中贷款和投资最为重要。商业银行的负债是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借以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基础。
金融行业之所以称银行为“金主”,首要的原因便是银行的资金吸收能力无比强大。商业银行负债主要分为储蓄存款、对公存款、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向中央银行借款、金融债券、回购协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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