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按揭合同丢失应当尽快进行补办,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可以找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合同丢失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影响合同有效的因素分别有: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是否意思表示真实等。
购房按揭合同愁煞修车工
以修车为生的新杭州人周师傅省吃俭用想买套郊区房,谁料,因为“外地人无法办理按揭”,周师傅不但买不成房,还要被没收3万元定金——周师傅来杭州快20年了,在文一路开了一个修车铺,专门修理自行车和电动车。省吃俭用的他攒了点钱后,最近想买一套房子。然而却没想到,等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自己非但办不了按揭,而且按照合同约定,还得赔给开发商一笔不少的钱,至少3万元的定金是要没收的。这3万元对以修车维生的周师傅来说不是一笔小数字。万般无奈之下,他托朋友在某网站发了个帖子求助,立即引来了众多网友的热议。修车师傅办不了按揭,3万定金要被没收通过周师傅的朋友,记者联系上了周师傅。按照周师傅的叙述,他今年41岁,靠起早贪黑修车,每个月自己能挣个3000元。妻子做钟点工,每个月挣2500元左右。两口子每个月的生活费能省则省,每个月存下4500元,供养在老家的老人,以及给2个孩子读书。为了省钱,他和妻子租在益乐村地下自行车库的一个小房间里,每个月租金200元。这个房间只有七八平方米,里面摆着一张双人床,下床睡人,上床放着一些衣物行李。每到放假,老家的两个孩子到这里来住的时候,小屋里就显得非常拥挤。为了在杭州有个象样的家,为了能把孩子们接到杭州来生活,周师傅今年终于决定咬咬牙,掏出多年的积蓄做首付,去买一套房子。经过几番比照,今年4月份,周师傅看中了余杭某楼盘的一套房子,11日,周师傅交了3万元定金。4月21日,周师傅去签了购房合同,交了25.8万元的首付。当时,“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楼市新政已出,周师傅向开发商表示:他是外地人,也没有在杭州交过社保,会不会导致银行不给他贷款?可当时售楼小姐一再向他保证没问题,他也就没有多想了。没想到,过了没几天,售楼小姐给他打电话说,由于他是外地人,加上银行对其收入证明有疑义,按揭合同被银行退回了。虽然后来又连续找了几家银行,可依然是无功而返。开发商表示,按照合同约定,他现在要么一次性付清房款,要么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因为政策的问题,导致买方要退房的,买方要支付违约金。周师傅这下慌了神。和很多买房者一样,他根本没有仔细多看合同。合同是有赔付约定,开发商承诺退还定金这份合同规定:“若买受人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或者因国家及银行政策调整,要求买受人调整首付款或调整利息的,买受人应在接到按揭银行或者出卖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新的政策重新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或其他付款手续。如在此期限内双方未能就约定的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将上述商品房另行出售,有权没收该房源认购书中明确的定金转为首付款的金额,并有权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直接扣除相当于合同应付未付款1%的比例金额作为买受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剩余房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如果按照这一合同,那么除了周师傅之前付的3万元定金要被没收外,还要支付“合同应付未付款1%的比例金额”,即6万多元作为违约金。周师傅说,这也怨自己没有仔细看看合同,不知道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如果按揭办不出来,就要按其他付款方式支付剩余房款,而这种“其他付款方式”就是一次性付清。但作为开发商,也没有向他讲清楚此中的要害关系,只是一个劲地催促他赶紧签约,才导致了这样的局面。周师傅告诉记者,在多次交涉后,开发商看在他家境实在不宽裕的情况下,才没有要他赔偿更多,但表示要没收3万元定金。这件事,在开发商说来又不是那么简单的了。该楼盘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这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周师傅的,但据他们了解,真正想买房的是周师傅的一个侄子,想以周师傅的名义享受“首套”的优惠。因为周师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材料,银行没有批准他的贷款。当时购买人想以此为理由退房,但按照合同约定,确实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该人士表示,现在公司已经同意周师傅提出的要求了,3万元的定金在走完审批程序后将退还给他。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周师傅这事也算是快解决了。但据记者了解,这类因银行按揭问题导致的退房纠纷目前并不少。楼市新政在4月份出台后,不少开发商修改了合同条款,在购房款的支付上大多要求:一旦银行无法办理按揭或提高首付及利息,购房者需要自行解决,否则将支付违约金。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制定的合同是没有瑕疵的。但在楼市新政出台以前,他们是不会规定得这么细的。现在之所以写得这么细,是为了规避风险,保证自己的利益。而目前,在大多数开发商那里,都是通行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没有修改的权利。梅宁律师提醒买房者,当你在任何文本上签字的时候,请看好每条条款,提出你的修改要求,不要等你签好字之后才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这时候再要补救,难度就大多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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