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不执行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一、不付孩子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一)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二)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二、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付抚养费的办法:若抚养费系离婚协议约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若抚养费系生效裁判确认的,则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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